摘要: 第1次加蓋 ,4枚,1949.5.20,100,[P]新疆印刷廠。 新疆郵區基數郵票,為該區管理局為應事實需要,奉準交由新疆印刷廠以石印楷字加蓋黑或紅色。國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數值,下端印較小之「限新疆貼用」5字。
第1次加蓋 ,4枚(1分、3分、5分、10分),1949.5.20(民國38年),100(10×10),[P]新疆印刷廠。
第2次加蓋 ,2枚(50分、1元),1949.6.28(民國38年),100(10×10),[P]新疆印刷廠。
新疆郵區基數郵票,為該區管理局為應事實需要,奉準交由新疆印刷廠以石印楷字加蓋黑或紅色。國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數值,下端印較小之「限新疆貼用」5字。
1924~1936,楷體字機蓋,圓字票50,分字票為200,[P]北京財政部印刷局。灰色4分、10圓、20圓票系薄紙;橄綠4分、棕色6分為厚紙,其余均兼有厚紙及薄紙。其發行日期除橄綠4分為民國15年發行及棕色6分為25年12月發行外,其余均為民國13年發行。
(一)北平加蓋,12枚。 1938,楷體字機蓋,200。
由上海供應處交商以楷字加蓋黑色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,橫行蓋于國徽與國父像之間。 此票系分次發行,將其加蓋全張枚數及發行日期列表為下:。 普新8.10-8.13 200 民國29年12月3日
1943,楷體字機蓋,200[P]重慶。 第1次加蓋用6號宋體鉛字排版,加蓋紅或黑色橫行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;第2次加蓋格式仍同,惟改用特制的字模澆制鋅版加蓋。2次加蓋字體各有特征,分述如下:。 2、「新」字第11筆長撇較長,超過第9筆1點。
1943,宋體字機蓋,100,[P]福建南平百城印務局。 (二)有齒票,九枚,P11~15。
1916,楷體字機蓋,圓數票(后五枚)50,前17枚為200,[P]北京財政部印刷局。 由財政部印刷局以楷字澆版,加蓋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,圓數票紅色,余均黑色,直行蓋于票面中央,長約15.5公厘。「限」字移正,通稱「新省直頭」。